瑜珈社 請假辦法
Rules on Leaving
- 無論是專科部或四技部的同學,如未能參與社團活動者,都請先臉書私訊副社或傳送簡訊至0979901127 說明班級、姓名、學號、請假理由,否則以曠課登記。
- 瑜珈社課缺席次數不得超過三次。(公假不包含在內)。
- 出席次數未達社課二分之一以上者,期末將於以除名。
以下情況可予以公假辦理:
- 觀看所屬系科及副修系科畢業公演,社課予以公假處理:非所屬系科及副修系科之畢業公演,請社員請事假。
- 運動競賽(運動會、足壘賽等)之比賽選手、班級加油、運動會預演同學。